1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结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,拟定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建议。
2、承担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节工作,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;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、水路行业规划;指导全市公路、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。
3、承担全市公路、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;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;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;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城市公交客运的运营管理。
4、承担全市公路、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。组织实施公路、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。指导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,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。
5、负责组织全市农村公路的建设、管理和养护;指导全市地方公路网络化建设以及公路行业管理;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监督。
6、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运政、路政等管理工作;指导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,并对相关治超的政策、法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、检查和考核。
7、指导全市公路、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和。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;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;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。
8、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、监测分析运行情况;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、水路行业科技开发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。 |